在人行《反洗钱执法检查三年规划(2020-2022)》的规划推进下,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 支机构在近三年监管周期内,实现对全国 1500 家法人机构的反洗钱检查全覆盖,确立了 以风险评估为基础、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框架。下一步, 还将针对不同行业、不同规模、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机构,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差异化 监管措施,对同一金融机构在时间纵向尺度上建立“发现问题-督促整改”的持续动态监管 机制。在此背景下,金融机构(义务机构)应正确认识和理解新时代反洗钱监管检查与 评估的工作目的,积极学习与借鉴反洗钱监管的工作方法,主动打造“自我驱动”式的洗 钱风险管理机制,不断强化自我监督、纠偏、整改的工作能力,切实提升反洗钱工作的 积极性、主动性、有效性。
本次网络研讨会以中文进行